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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合法吗?

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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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民间借贷中,不少债权人为了能够确保收回利息,会在本金中直接扣除利息后再借给债务人,这种做法合法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类似情况的?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利息

  一、什么是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

  指出借人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行为,属于变相地提高贷款利率。举个例子,A向B借款10万元,1年后归还,利息为1万元。B为了能够保证利息收回,将1万元利息预先扣除,实际给了A9万元。这种情况就是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

  二、法律如何规定?

  1、《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5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三、谁来举证证明已经预先扣除利息?

  如果借款人主张利息已经提前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应对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在上一个举证环节中,出借人未举证证明其已按照债权凭证载明数额实际支付款项,借款人抗辩主张利息已经提前扣除的,且出借人主张的借款本金数额存在不可排除的合理怀疑的,法院应该要求出借人补强证据,以排除合理怀疑。

  知识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利息的约束。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此外,这一部分还对逾期利率、自愿给付利息以及复利等问题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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