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2015年开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保险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保险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暂由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要求,本着“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暂由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2015年3月1日起按新费率核定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已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可抵扣以后其他月份缴费。

  三、各盟市要进一步加强“五险合一”工作力度,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继续提高基金征缴水平。

保险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405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保险法律师团,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