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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株洲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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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标准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

  株洲市23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再次上调。5月18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从2015年1月执行,目前,新增部分(含补发)的养老金已陆续发放到位。至此,株洲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

  上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标准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原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调整增加。

  在上述普调基础上,对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调整额度可以累加,全市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92元,其中市本级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05元。”上述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涉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23万人,其中市本级10.77万人。全市每月需增加发放养老金4416万元,其中市本级增加2208万元。待遇计算调整工作已在4月底前完成,财政资金也已拨付到位,并发放到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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