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债权债务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国有企业债务沉重是影响其发展的最大因素之一。企业债务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已经发生的需要将来以允许的各种形式加以清偿的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必然使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经济利益流出使本来的财务困难雪上加...

  国有企业债务沉重是影响其发展的最大因素之一。企业债务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已经发生的需要将来以允许的各种形式加以清偿的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必然使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经济利益流出使本来的财务困难雪上加霜,严重地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债务重组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新安排”,是指通过债务减免,延长还款期限,变革债权债务关系等各种途径来重新安排解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现有债务如何清偿所发生的经济事项。一般用来解决由于过度负债与大规模坏账引起的债务偿付危机。债务重组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重组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持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处于破产清算或企业改组状态时与债权人之间进行的债务重组。

  1.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债务呆滞和恶化情况是债务重组的基本目的。通过债务重组可以有效地盘活债务存量,从而盘活国有资产,减轻企业负担,使国有大中型企业轻装上阵,重新爆发出其勃勃的发展生机。

  2.债务重组的结果应当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获得双赢,不应使债权人受到过大的损失。表面上看债权人作了让步,但让步是为了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由于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所以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和方法要灵活多样,因地制宜,一揽子债务转换或债务大赦都是不可取的。

  3.国有大中型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其在债务重组过程中要将债务科学地界定为金融性债务,财政性债务,商业性债务。它们分别是由于金融体制,财政体制和企业间赊销,商业信贷所产生的。由于债务产生的原因不同,所以应和银行等债权方分别协商,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

债权债务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684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债权债务律师团,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