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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有继承权吗?继承人的条件是什么?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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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承人的资格问题,也就是继承权的问题。它是公民依法继承或依遗嘱继承的前提条件。凡法律赋予公民以继承资格的才能参加继承,否则便无权参加继承。公民在什么样情况下取得继承人资格。非法同居有继承权...

  导读:继承人的资格问题,也就是继承权的问题。它是公民依法继承或依遗嘱继承的前提条件。凡法律赋予公民以继承资格的才能参加继承,否则便无权参加继承。公民在什么样情况下取得继承人资格。非法同居有继承权吗?

  法律咨询:

  2004年10月,我与徐某经人介绍认识,在认识半年之后,我们在没有进行登记的情况下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5年11月,徐某突遇车祸丧生,留有房屋、机器设备及银行存款等几十万元遗产。在徐某死后,徐某的家人不仅不让我分割遗产,还将我赶出我原来居住的属于徐某的房屋。请问:我有权继承徐某的遗产吗?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你无权继承徐某的遗产。

  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构成事实婚姻,属非法同居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而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本案中,你与徐某在2004年认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非法同居,你与徐某的婚姻关系无效。因此,你不能以配偶的名义继承徐某的遗产。

  继承法相关知识:成为继承人的条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多人,可见,严格意义上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员。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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