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子女抚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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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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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强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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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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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均喜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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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损害赔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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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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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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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群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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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建筑工程
解答快 从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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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良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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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互联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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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永军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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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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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涛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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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建筑工程、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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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庆和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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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人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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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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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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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夫妇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属于男方,女方还能拿回来吗?
您好,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你好请问,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规定如下: 1、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抚养费数额根据父母经济能力、子女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确认; 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父母同意离婚。当时孩子四岁,监护权属于男方。离婚后,这个女人能拿回监护权吗?
离婚后判定监护权仍然是归父母双方共同享有,不会变更。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给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赡养费纠纷找律师怎样收费
赡养费诉讼费收费标准如下: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2、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条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