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聚众斗殴后,又在医院里“聚首”,再次发生械斗。斗殴中,卢某被刺成重伤,后虽经两家医院抢救,仍不治身亡。出人意料的是,卢某的父母日前将抢救儿子的两家医 院 告 上 法庭——他们认为,首诊医院在救治伤者时不分轻重缓急,延误了对卢某的抢救,而且两家医院对卢某的救治均存在医疗过错。昨日下午,这起特殊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在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
案件缘起 聚众斗殴一人死亡
2008年7月16日晚8时许,陈某带卢某、章某等4人到旅顺口区建设银行门前找汪某讨债,因言语不合,双方打在一处。卢某、汪某均在殴斗中受伤。汪某伤后在3个人的陪伴下到旅顺某医院治伤。此时,卢某也带章某等人到该医院治伤。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双方再次发生械斗。
殴斗中,卢某被汪某等人砍刺成重伤,章某也被捅成轻伤。该医院随后对卢某实施手术抢救。因病情发展等原因,卢某又被转入大连市某医院抢救,但卢某最终死亡。
庭审直击 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昨日,卢某的父母以旅顺某医院延误治疗、该院与大连市某医院对卢某的救治存在医疗过错为由,将这两家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返还医疗费4万余元,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被告
两家医院当庭表示不同意卢某父母的诉讼请求。两被告称,卢某的父母在事发后从未找过医院协商此事,而且也未找过卫生部门。此案发生在2008年7月,卢某的父母如今才起诉,显然已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
原告
卢某父母表示,他们在事发后找过两医院的医生商议此事,但医生答复说“会向院方反映”,却再没了下文。之后他们到市政府信访局反映过此事。两医院认为,信访局并非医疗卫生机构,与此案没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证明没有证明效力。
争议焦点 是否抢救时未分轻重缓急
卢某的父母指出,聚众斗殴后,章某也来到同一家医院抢救,该医院在2008年7月16日晚10时,抢救受轻伤的章某,次日零时许才对重伤的卢某进行抢救。“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不分轻重缓急的情况,就是因为章某的女朋友是该医院的护士,该院放任卢某的伤情越来越严重。 ”原告方代理人说。
旅顺某医院辩称,章某比卢某先入院,所以先抢救。而且,抢救章某和抢救卢某的是两个抢救小组,不存在因先抢救章某而导致卢某抢救被延误的情况。
因原、被告对诉讼时效的问题存在争议,主审法官表示,在合议庭对诉讼时效问题拿出一致意见后,再对此案做下一步审理。 记者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