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事故死亡程序

2021-08-02 10: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医患关系一定要处理好,因为医患关系很容易发生纠纷,有时候可能因为医生的操作不当导致患者的死亡或者受伤,医生和医院都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医疗过错事故死亡程序是什么?下面就有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医疗过错事故死亡程序

  1、案由的选择

  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有医患关系;医疗行为违法、违规;患者有损害后果;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患者有经济损失;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

  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

  4、进行审判程序

 医疗过错事故死亡程序 

  二、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

  3、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中应当处理好《民法典》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间的关系。

  对于鉴定机关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在审理中有证据能够认定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应当根据《民法典》关于过错责任的认定,确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

  4、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鉴定,以至重复鉴定。对此,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在诉讼中,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对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要求对医疗机构的过错以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5、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与正置的关系。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的规定是举证责任的倒置,但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涉及医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关于患者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患法律关系,患方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损失多少等,属于举证责任正置,举证责任在患方。只有患者提供的证据达到《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才予立案受理。经过审理,只有患方对其负有举证责任倒置才有意义。否则,应当依法驳回。

  三、医疗过错的表现形式

  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错误医疗行为,致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后果。医疗过错的表现多种多样,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表现有:

  1、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2、医务人员未尽注意义务

  3、伪造、涂改病历资料或病历材料不全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过错事故死亡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医疗过错事故要准备好资料和证据材料,然后起诉到法院进行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252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