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因麻醉师公休手术“改期”? 医院爽约患者不满

2012-12-26 16: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海口大致坡镇的王女士8月21日按照约定去海口琼山妇幼保健院做人流手术时,院方却称麻醉师公休无法手术。此举引起王女士的不满,并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双方僵持不下,后几经协商,医院答应退还王女士的相关费用。王女士说,她今年30岁,已育有一个孩子,不久前意外怀孕

  海口大致坡镇的王女士8月21日按照约定去海口琼山妇幼保健院做人流手术时,院方却称麻醉师公休无法手术。此举引起王女士的不满,并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双方僵持不下,后几经协商,医院答应退还王女士的相关费用。

  王女士说,她今年30岁,已育有一个孩子,不久前意外怀孕,便想到做人流手术。20日王女士来到该医院,与医院妇产科约定21日上午8时30分做手术,交纳了手术费和医药费,并将药品拿回了家。21日上午,王女士到琼山妇幼保健院后,医生却对她说,麻醉师公休了,不能为王女士做手术,可以退回王女士的费用,但王女士必须将前一天拿走的药物交给医院。

  王女士说,她对医生的说法感到十分气愤,认为医院违约。她家在大致坡,来回一趟不容易,医院这样做给她造成了损失。王女士要求医院派一名工作人员到她家去取药,要不就报销路费,但医生不同意,双方就此僵持不下。

  随后,琼山妇幼保健院的严副院长出面解释,不能按照先前约定给王女士做人流手术有两个原因,一是门诊的麻醉师公休,其次是手术设备暂时出现故障,须维修。严副院长提出两种解决方法,一是王女士等设备维护好后,医院从住院部调配麻醉师,并让经验丰富的主治医生为其手术,或者医院先退还王女士手术费,等王女士将药品从家中拿到医院后再退还医药费。

  双方最终协商处理此事。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313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