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戴女士徘徊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门口。3个月前,她在该院输了一次血,但输血前该做的术前“四项”检查,医院却没有做。后来,戴女士在另外的医院查出有丙肝,她认为是这次输血造成的。她多次向医院讨说法未果。
医院未做检查,患者输血后查出丙肝
戴女士今年41岁,今年7月28日,她到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8月5日出院,其间输了一次血,400毫升。“医院给我做了很多检查,但输血前应做的四项检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却没有做”。
认为市妇幼保健院的治疗不彻底,9月9日,她到湘潭市中心医院再次治疗。医院对她抽血,做了“四项”检查,发现血液中感染有丙肝。
“保安持消防水管向我喷射”
“我父母、前夫都没丙肝。我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员工体检,也没发现我有丙肝。怎么经市妇幼保健院输血后就有了呢?花了数千元治疗费不说,医院输血还让我感染了丙肝,我实在是难以接受!”从9月23日起,戴女士每隔几天就去一趟市妇幼保健院讨说法,但“院方认为我有丙肝不是他们造成的,他们没有过错”。
戴女士说,10月11日上午,她与家人再次来到该院。保安竟用白布将她闷住,像扔垃圾一样扔到道边的花圃里,后来又用消防水管朝他们喷水。
患者拒签调解协议
医疗纠纷发生后,湘潭市卫生局、岳塘区维稳办、建设路街道办、建设路派出所曾多次出面调解,未果。 戴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页纸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落款日期为2011年10月21日。
协议书约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出来之前,市妇幼保健院同意戴在湘潭市中心医院治疗丙肝,治疗费由市妇幼保健院垫付。另外,鉴定结果出来前,先由市妇幼保健院一次性给戴垫付生活费2000元……”
协议书还约定,“戴不得再就本次纠纷通过媒体发布任何信息和上访”。戴女士说,协议书是院方拟订、打印的,她认为有些不合理,拒绝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