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护士夜间未巡房 患者猝死

2012-12-26 15: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突然死亡,死者家属以医院没有及时抢救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2005年10月14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补偿家属1万元。精神病患者黄某于2001年进入上海市某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去年1月2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家属接到该院电

  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突然死亡,死者家属以医院没有及时抢救为由,将医院告上

  法庭。2005年10月14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补偿家属1万元。

  精神病患者黄某于2001年进入上海市某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去年1月2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家属接到该院电话,告知患者黄某在医院突然死亡。根据检验记录上死者的脚上没有任何针孔的记载,家属判断院方没有对死者进行过静脉输液,并认为病历上的抢救病史是伪造的。为此,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抢救费等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在审理中,因家属申请,法院委托区医学会对该案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根据当时医生与家属交涉时的录音来看,护士夜间是在睡觉,未按制度巡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护理人员未按制度巡房,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但与患者的死亡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最后,法院判决医院补偿家属人民币1万元。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539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