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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出生一小时后死亡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26 15:57
导读: 怀胎十月,儿子生下一小时就窒息死亡,近日,经历丧子之痛的邵女士得到医院的赔偿,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医院赔偿邵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四万多元。邵女士妊娠39周零6天,2002年4月1日入住医院待产,医院诊断为胎膜早破、巨大儿。因胎头高位、中

  怀胎十月,儿子生下一小时就窒息死亡,近日,经历丧子之痛的邵女士得到医院的赔偿,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医院赔偿邵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四万多元。

  邵女士妊娠39周零6天,2002年4月1日入住医院待产,医院诊断为胎膜早破、巨大儿。因胎头高位、中骨盆狭窄,邵女士当天下午就被送进手术室接受剖宫产手术。

  7点25分,孩子降生了,一生下来男婴就发生重度窒息,经抢救无效仅存活了一个小时就被宣布死亡。十月怀胎接着经受丧子之痛,邵女士很长时间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2002年5月17日及2002年8月14日,青岛市市南区及青岛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均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而山东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在分娩胎儿过程中医院操作不恰当导致胎儿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邵女士遂把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陪礼道歉、赔偿损失23万多元并承担自己今后的生育健康风险责任。

  法院认为,山东省医学会作出的鉴定书为生效的鉴定结论,因此医院对于邵女士儿子的死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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