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
1.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 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
B. 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存档。
C. 患方和/或其代理人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出示患者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证以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患者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书的原件以供存档。
2.卫生行政部门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 司法机关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司法机关直接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