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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2019-11-05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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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纠纷时有发生,而处理这类事件的关键则在于医疗鉴定,其将决定着整个案件的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可以由法院依职权提起或由当事人书面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事故作出鉴定后,出具司法鉴定文书。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给您带来一篇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性别, 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地址: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医院。地址: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XXX医院对XXX患者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2、XXX医院对XXX患者的诊疗过错行为与XXX患者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3、XXX医院对XXX患者的诊疗过错行为与XXX患者的死亡后果如果有因果关系,对其参与度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XXX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XX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XXX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请法院依法核准。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虽然说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提出,但是最好是先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不是我们那么一两句话就能看透的,通过司法鉴定才能够更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若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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