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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没如实告知三年后能理赔吗

2019-12-3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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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自然人也可自由购买一些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在投保之前要告知保险单位被保险人已经患有的疾病,那么有病没如实告知三年后能理赔吗?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有病没如实告知三年后能理赔吗

  不如实告知具体看客户的现在所患疾病跟之前是否是同一类别的疾病。如果现在所患大病与没如实告知的疾病无关,且是两年后新发的,可以理赔。如果你现在所患大病与你未如实告知疾病有关系,且在两年期间还就诊过,任何公司不会理赔。

有病没如实告知三年后能理赔吗

  案情简介:

  2008年9月25日,王某作为投保人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及附加终身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分别为12万元和4万元,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9月29日。保险合同签订后,王某依约缴纳了保费。在保险期间内,王某罹患脑梗塞后遗症,瘫痪在床。事后,王某多次找被告协商理赔未果,遂诉至法院。保险公司辩称,王某在投保前因冠心病、高血压三级高危、二型糖尿病住院治疗,而在投保前王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011年3月3日,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于同月11日做出拒赔决定:解除保险合同;退还所交保费12000元。

  律师解析:

  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有效保护被保险人长期利益,新修订的《保险法》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根据新《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此条款被称为保险合同的“不可抗辩”条款,即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人不得再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简言之,修改后的保险法对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做出进一步限制,即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该权利的,则不得再行使。即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抗辩权的期限为两年。

  结合本案,保险公司虽然辩称王某在投保前曾因冠心并高血压三级高危、二型糖尿病住院治疗,而王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保险公司未能在法律规定的两年期限内提出与王某解除合同,其提出解除合同时,保险合同成立已超过两年,因此即使存在王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保险公司亦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现王某所患疾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王某依法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上面的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有病没如实告知三年后能理赔吗的法律知识。综上,有病没如实告知三年后能不能理赔要看现在所患的疾病与未告知的疾病有无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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