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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怎么界定

2020-04-0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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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我国医疗事故频繁出现,导致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在对医疗事故处理的时候,是需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都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比如说医疗过错和医疗意外。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医疗事故怎么界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医疗事故怎么界定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有五个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怎么界定 

  二、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规定期限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规定期限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规定期限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

  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界定医疗事故的时候是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的,并不是所有的都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然后可以获取赔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怎么界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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