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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喝下游医所开药酒后中毒身亡

2013-06-1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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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讯一剂治疗腰酸背痛的药酒,让来泉务工的杨顶爱送了命(详见本报去年7月10日、11日报道),也让卖药的江湖游医,面临付出沉重的代价。泉州市丰泽区法院近日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29岁的贵州男子杨某11年有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16万多元。去年6月20日,贵州人杨

  本报讯 一剂“治疗”腰酸背痛的药酒,让来泉务工的杨某送了命(详见本报去年7月10日、11日报道),也让卖药的江湖游医,面临付出沉重的代价。泉州市丰泽区法院近日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29岁的贵州男子杨某11年有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16万多元。

  去年6月20日,贵州人杨某因腰酸背痛,到老乡杨某开在丰泽区东海一家药店看病。简单询问完症状,杨某便下了结论。随后拔完火罐,抓了川乌、马钱子等十余剂草药,收了20块钱,让杨某回家泡药酒喝。三四天后,杨某邀上易某等两个工友到家吃饭,并拿出用草药浸泡过的“老白干”招待。不料,喝不到一碗,杨某和工友易某就开始剧烈呕吐。两人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易某顺利脱险,而杨某因服用过多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药酒”中检出乌头碱成分,杨某的死因正是乌头碱中毒。

  事后,杨某在医院看望病者时,被警方抓获。事实上,杨某根本没有医师执业资格,也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甚至未经过医学方面的专门学习和培训。其所卖的草药均是其自己收购和自采的,完全是个江湖游医。另经查明,其在非法行医过程中,共牟利300元。目前,杨某经营的药店已被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查封取缔。

  丰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非法从事行医活动,并致一名就诊人死亡,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但鉴于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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