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医院结扎的时候医生错把酒精当麻醉药打当场造人就变的疯疯颠颠了,以前没能力跟医院他们打官司,现在实在没钱治疗了,所以想叫医院赔偿一点,19年了是不是过了有效的起诉时期,如果不能打官司了,可以办哪些享有国家补助的残疾证或其他什么的,要是办了每月大概能拿多少补助的??
律师答: 应该超过诉讼时效了,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
当时的病例你有吗?发票?仅仅这一条也不行啊,19年了,光院长不知道换了多少位了,不过,你如果有证据,可以先咨询本地律师再说。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