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利益保障 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利益保障
保险人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险种名称
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利益保障
投保范围
六周岁至六十周岁;可附加于个人意外综合保险计划、二十年康宁两全计划(包括儿童康宁)、十五年康富年金以及灿烂人生计划。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进行门急诊治疗,可获:
计划一,扣除被保险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单位以及其他商业保险所赔付的金额后,保险人赔付其余应缴部分的全部,但以不超过全部医疗费用的百分之五十以及不超过所选的利益。有500/1000/1500/2000/2500五种利益可供选择。
计划二,保险人赔付所有医疗费用的百分之七十,不超过所选的利益,有1000/2000/3000/4000/5000五种利益可供选择。
责任免除
一,投保人故意致使被保险人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酗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行驶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疾病、流产、分娩及因此而引致的意外;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保险费按照被保险人的职业和年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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