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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用微创手术切除食道良性肿瘤,在食管的夹层之间,本来医生说是切开外膜取出肿瘤,但是术中将内层弄破,医生在术后第二天才告知这个意外,他们说对内膜创口没有进行缝合处理,让它自然愈合.在手术后三周内检测创口愈合情况4次,每次费用2000左右,正常可能只用一至两次,术前院方估计是不到三万,现在已经花了4万五.! 然而三周后检测出创口感染化脓,医院通知要再次手术. 我想问,这种意外算不算医院责任? 能否要求医疗费用减免?

医疗纠纷
2011-05-06 15:58: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先核查以下内容:(1)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等)(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
    二、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收集以下证据:诊疗经过 (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历,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再审查医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
    三、赔偿项目:1残疾赔偿金:以重庆市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四、处理途径:1双方协商2行政处理:卫生局调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再次鉴定)3诉讼:以人身损害或医疗事故损害立案,递交诉状、病历资料、司法鉴定申请等证据。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追问:具体就医资料一切都保存完整,现在正院方正准备第二次手术,所以目前我也只是上网咨询一下.
  • 因医院过错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 可以要求医疗赔偿。
  • 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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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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