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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区别吗

2020-07-1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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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医疗补助金,通常是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它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那么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区别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区别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四级到十级伤残以下的工伤而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从一级到十级工伤都有的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区别吗

  二、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区别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四级到十级伤残以下的工伤而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从一级到十级工伤都有的补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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