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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肝救子 百万医疗索赔案背后的亲情

2013-10-1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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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孕妇周惠到黄冈市妇幼保健院做孕期检查,护士注射时用错药。周惠早产生下孩子,宝宝被查出身患肝硬化等多种疾病,必须进行肝脏移植才有一救。夫妻俩又争相割肝救子。永不言弃成了支撑这对夫妻救子的信念。丈夫岳建贵配型成功,他的肝脏被割去三分之一移植给了宝宝。

  孕妇周某到黄冈市妇幼保健院做孕期检查,护士注射时用错药。

  周某早产生下孩子,宝宝被查出身患肝硬化等多种疾病,必须进行肝脏移植才有一救。夫妻俩又争相割肝救子。

  “永不言弃”成了支撑这对夫妻救子的信念。丈夫岳某贵配型成功,他的肝脏被割去三分之一移植给了宝宝。

  法院审理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应赔偿96万元,目前,医院仅付了21万元。

  医院用错药孕妇生下病儿

  今年27岁的周某是黄冈市黄州区人,丈夫岳某贵与她同龄,是甘肃人。两人在深圳打工时相恋,于2004年3月喜结连理。

  婚后不久,周某怀孕了,小两口沉浸在甜蜜之中。岂料,一场突如其来的不幸即将来临。

  2005年1月11日,周某到黄冈市妇幼保健院做孕期检查,发现尿酮体,医生开了3天的注射药方。当天打完吊针后,她就呕吐、恶心厉害。护士说是正常药物反应。

  第二天打完吊针,周某的异常反应加剧,她看了一下吊针瓶,上面写着“甲硝唑”。她遂向主治医生咨询这药能不能给孕妇用。医生闻听后感到奇怪:“我给你开的是碳酸氢钠,没开甲硝唑呀。”

  随后,周某就护士注射用错药一事与保健院交涉,院方作出书面承诺:“若周某妊娠期间出现与打甲硝唑有关的疾病,所有费用由我院全部承担。”

  尽管如此,周某仍有些忐忑不安,她怕孩子出世后有后遗症。7月6日,周某在保健院早产生下一个儿子。

  8天后,周某出院了,但仅过了一天,儿子便高烧不退,母子两人又住进保健院。医生诊断为:早产儿、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肺炎。

  8个月婴儿,查出肝硬化

  生产11天后,周某母子两人出院。儿子病情并未得到好转。周某抱着儿子到武汉求诊,武汉协和医院作出诊断:患儿身患先天性心脏病、胆道闭锁。

  周某将这一结果转告了黄冈市妇幼保健院。有医生告诉她,胆道闭锁这种病全国都难治,孩子恐怕活不过半岁。

  刹那间,周某懵了。

  儿子出生后,一直在医院里度过,周某心里很内疚。在儿子出生100天后,她才抽出时间取了名字———岳某宇,“某宇,意味着希望能得到上天的厚爱!”小名叫“乐乐”,“我希望他能快乐一点……”

  后来,周某从网上得知,首都儿童医院可以治疗胆道闭锁,她决定赴京救子。11月29日,某宇被推进医院手术室。术后,小某宇恢复良好。

  然而出院后,小某宇高烧40度以上,还吐血、便血。今年3月2日,广州中山医院确诊:肝硬化,需做肝移植手术,费用约25万元。

  原来,小某宇虽然在北京做了对症治疗,但为时已晚,已引起胆汁淤积性肝硬化。

  “4个月内,孩子得进行第二次大手术,他的命咋这么苦呀……”接过确诊书,周某不由抱紧丈夫和儿子,一家三口痛哭起来。

  不言放弃,夫妻争相割肝

  不少熟悉周某家庭状况的人,纷纷劝周某夫妻要么放弃治疗,要么送病子到福利院抚养。

  某宇的外公周某才也曾产生这一想法,他认为小某宇没救了,与其让女儿这么悲痛,长痛还不如短痛。

  周某才劝慰女儿、女婿放弃,再去生一个孩子,但遭到两人拒绝。

  昨日,周某含泪告诉记者她不变的初衷:“儿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他是一条生命呀……”岳某贵说:“作为父母就应尽最大的努力,承担起责任。”

  9月4日,岳某贵、周某夫妻携子住进国内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天津第一中心医院,等待肝源。某宇的肚子因肝腹水,肚子胀得比气球还大。

  夫妻俩决定活体供肝纯属偶然。与某宇同室的一名肝癌患者,因等不到肝源就已癌细胞扩散,最后放弃移植。

  目睹这一切,夫妻俩心如刀绞:“孩子是无辜的,只要有一线生机,我们就永不言弃!”他们决定捐肝救子,但在谁捐肝上,俩人第一次“争吵”起来。周某对岳某贵说:“你是家里的顶梁柱,捐我的肝比较合适。”岳某贵极力反对:“你身体弱,孩子也不能没有母亲照顾。还是捐我的,我挺得住!”

  夫妻俩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俩人遂一同做了肝脏移植配对检测,结果是岳某贵配对成功。

  女儿、女婿救子的举动也感染了周某才,他转而成了最坚定的支持者,四处筹钱为动手术作准备。

  9月20日上午9时,岳某贵被推进手术室,他的肝被切下了三分之一,移植于儿子某宇体内。手术前,他紧紧拉住周某的手斩钉截铁地说:“即使我下不了手术台,也一定要救儿子……”

  术后,全身麻醉的岳某贵醒来第一句话便是问周某:“儿子怎么样了?”得知一切顺利时,他舒心地笑了。

  昨晚,记者电话联系远在天津的岳某贵。电话那一头,岳某贵语言轻松:“我刚洗完澡,乐乐坐在学步车内在病房里跑呢。我们父子俩都还好……”

  岳某贵用最朴实的话语诠释了割肝救子的真实心态:“作为父母,我发自内心本能的保护儿子,我舍不得他。只要可以治疗,我为什么要放弃呢?”

  法院判赔96万医院只付21万

  在辗转全国多个城市为子治病期间,周某、岳某贵作为某宇的监护人也在为宝宝维权奔波。

  2005年11月7日,周某、岳某贵将黄冈市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索赔107万余元。

  今年4月16日,楚天都市报“周末问法”栏目请来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医学律师游律师就医疗官司维权为读者支招,周某得知后专程来汉委托游友安作为代理人。

  7月14日,此案开庭。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冈市妇幼保健院误将甲硝唑当成碳酸氢钠给周某静脉注射,其医疗行为明显不当。在给周某使用甲硝唑后,未能及时提出合理的医疗建议,存在医疗过错。

  法医鉴定表明,周某孕期并没有感染病原体,不能排除岳某宇出生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胆道闭锁”与该保健院误输甲硝唑有关。该保健院没有证据证实岳某宇患先天性疾病是因感染病原体所致畸形。

  8月9日,法院一审判决黄冈市妇幼保健院赔偿岳某宇74万余元。

  原被告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10月9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另查明甲硝唑系孕妇及哺乳期禁用药,二审改判该保健院赔偿岳某宇84万余元。加上法院先予执行的12万元,总赔款达96万余元。

  “保健院赔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对儿子的伤害……”昨日,周某告诉记者,她手捧判决书的第一感觉是心酸:为给儿子治病,各种费用已花了近50万元,家里债台高筑;某宇术后需终生服用药物,前5年得花费10万至15万,以后每年还得用1万至2万元,还有引发感染并发症以致多脏器衰竭的可能。

  周某说,判决生效后,黄冈市妇幼保健院到目前为止只付了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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