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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如何构成

2019-11-1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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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法律上规定,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主观过失,那么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如何构成?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如何构成

  1、责任主体

  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都是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都是医疗单位的行为,因此,由这些行为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应由医疗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2、人身损害事实

  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这是人身损害事实的第一个层次。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治疗损害所支出的财产损失。

  3、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是追究医疗机构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医疗过错包括诊疗、告知、护理等环节的过错。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如何构成

  二、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承担

  2010年7月以后,国家医疗侵权法律已经不再论医疗事故。如果受害患方再去以医疗事故追究医方民事责任,就是放弃法律保护而纵容并“寻求”受制于违法的“机制”。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医疗事故的性质

  医疗关系的本来性质,是一种契约关系,是指医院与患者之间就患者疾患的诊察、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形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称之为医疗服务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如何构成相关内容。综上,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都是医疗单位。而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还有医疗过错包括诊疗、告知、护理等环节的过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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