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律师民事相关案例

最新咨询
法律问答
你好,房子在女方名下,判给男方,怎么办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你好,离婚时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房贷还有!给了前夫,怕他逾期影响我怎么办呢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分户问题
分户口需要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个人住宅;2、申请人材料真实、合法、齐全。即需要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3、分户口需要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半年后买了房子写我的名字,从他卡上全部转给我买了一套房,这个房子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判
你好已经办理了离婚是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产权归女方所有,现在想去掉男方的名字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上可以去掉一方的名字,其具体办理手续如下:1、带上五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去名;2、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房产证去名的,并提交资料;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审核完毕再去相关窗口办理;4、符合去名的,会去掉名字,并发放新的产权登记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子拆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是谁买的呢,是你婆婆出的钱买的吗
共有财产被一方卖掉怎么办
共有房产被其中一人卖掉无效,共有人事后不予追认的可以收回房权。未经房屋按份共有人同意签订的买卖合同对自有份额有效,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无效,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为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离婚房子还有贷款过户怎么过
法律分析:离婚贷款房子过户办理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可以选择交清全部欠款; 2、可以通过正常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3、办理房产公证,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但因为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还贷,二、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说,个人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过户给父母不需要妻子的同意。但是如果房屋是婚前贷款购买的,您结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还贷,那么婚内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配偶方是有权分割的,在此情况下,您转让房屋是必须经过配偶同意的,否则擅自转让房产,在离婚时会被法院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下,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存在转移财产等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后,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即使在法律上,个人婚前的房产过户给父母,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需要告知妻子。但是为了稳定的婚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处置重大财产的行为还是应当告知妻子。 如果,妻子在事后得知而影响感情,对婚姻的伤害还是非常大的。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婚前买的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
房子婚前买的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结婚之前,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来出钱购买的房子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