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消费者诉华硕案当场立案

2019-08-27 23: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消费维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陪律师法院立案周XX当场吐血事发突然法官提前受理了黄X律师诉状并当场立案黄X诉华硕名誉侵权时间:12月25日下午地点:朝阳区法院昨天下午,黄X律师团成员付占平前往朝阳法院递交起诉...

  陪律师法院立案周XX当场吐血

  事发突然 法官提前受理了黄X律师诉状 并当场立案

  黄X诉华硕名誉侵权

  时间:12月25日下午

  地点:朝阳区法院

  昨天下午,黄X律师团成员付占平前往朝阳法院递交起诉华硕名誉侵权的诉状,法院当场批准立案。在此案中已退出代理人身份的周XX仍然出现在朝阳法院,而且还发生了惊人的一幕:在排队等待提交诉状的时候,周XX突然口吐鲜血,吓坏了周围的所有人。朝阳法院的受理法官因此提前了黄X律师的等待号,优先受理了黄X的案件。

  相对于半个月前黄X在海淀法院起诉华硕欺诈消费者的证据,此次黄X在朝阳法院起诉华硕侵犯其名誉权的证据简单了许多。主要有一份证明华硕声明的公证书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黄X的律师认为,检察院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已经白纸黑字写明了黄X是正当的消费维权,只是维权过度而非敲诈勒索,而华硕的官方声明仍然指责黄X敲诈勒索,仅这两份证据足以证明华硕侵犯其黄X名誉权。

  已经退出此案代理人身份的周XX称自己仍放心不下案子。昨天,算是陪同律师付占平前来立案。让人吃惊的是,说着说着,周XX忽然“哇”的一声吐出一摊鲜血,吓坏了现场的所有人。之后,朝阳法院的三四名法官赶过来进行慰问,还找来法院医务室的医生对其进行护理。据周XX说,自己吐血是先天性心血管病造成的,最近可能应对很多问题太过劳累,因此旧病复发,最近经常吐血。“我就是死也要等到华硕低头认错那一天。”周XX不住重复道。

  鉴于周XX的身体状况,法院的受理法官不再让他们排队,而是提前受理了诉状,并当即决定立案,黄X律师先期交纳了2500元的立案费。

  针对黄X起诉 华硕公司法律顾问表示——

  不排除申请调取黄X周XX口供

  黄X诉华硕合同纠纷

  时间:12月19日下午

  地点:海淀区法院

  针对黄X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华硕,华硕公司法律顾问苗XX昨天表示,不排除在案件审理中申请法院调取周XX、黄X二人在公安机关的口供,以查明案件事实。

  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上周一就已经被各大媒体报道的海淀法院受理黄X起诉华硕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实际上在上周五周XX才向海淀法院缴纳了4万多元的诉讼费。由于华硕公司属于台湾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被告方应有一个月的举证期。[page]

  苗XX昨天表示,华硕公司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所有的诉讼消息都是从媒体上知道的。对于华硕方面将如何应诉,苗XX表示其在没有经过企业授权的情况下,还不便于表态。由于此案的前期炒作已经长达一个多月,双方手里的证据基本已经在向法院提交之前都在媒体上公布,目前还有悬念的两项关键证据一是涉案的笔记本电脑和CPU,二是公安机关掌握的案件事实和情节,包括周XX和黄X二人在公安机关的口供。

  对于周XX和黄X相识的时间等关键问题,尽管黄X在海淀看守所接受其律师询问时曾说:“我们是2005年9月,在网上聊天时认识的,认识之后不久就交朋友了。”但是周XX一直对外称其是在黄X的笔记本电脑出问题后才认识黄X。而有关司法机关曾披露,对二人何时相识的问题,二人在办案机关均有供述。如果二人在刑案中的口供等公布于世,对查清这一事实将更加有利。

  据悉,按照我国民诉法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口供等相关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也有权利、有义务去调取当事人无法取得的类似证据。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391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