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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要求企业不按规定加薪将被曝光

2019-10-20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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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要求:今年室外工作高温费不得低于640元昨日,江苏省劳动保障厅通报了全省第二季度就业、劳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就业等方面的情况,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要求:今年室外工作高温费不得低于640元

  昨日,江苏省劳动保障厅通报了全省第二季度就业、劳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并就眼下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高温费发放、一线职工工资增长、裁员监测等问题,做出了回应和解释。

室外工作高温费不低于640元

  据了解,去年我省调整后的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共发4个月,即64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共发4个月,即520元。这些费用列入企业成本,并准予税前扣除。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发放标准,肯定不低于上述水平。

  按照规定,高温期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的,事先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不得强制加班;加班时应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保证职工充分休息;并且,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安排怀孕的女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等。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工资。

  企业不按规定涨工资将曝光

  6月初,我省发布本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为:(一)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二)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三)企业工资增长下线5%。

  但仍有不少企业利润大增,而普通职工的工资却不涨或涨不到位。对这样的企业,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我省将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保障机制,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对于那些不执行全省工资指导线、只增利润不涨工资的企业,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如果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企业,其职工工资收入连续超过预警线,怎么办?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坦言,工资监管方面,目前只能对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按时足额发放加班加点费的企业进行处罚。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指导性的,缺乏强制力,没有法律授权,还不能实施处罚。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有望提高

  记者昨日还了解到,我省城镇职工看病自付费用有望进一步降低。有关部门正采取措施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拓展个人账户基金支付范围,年内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在职职工基本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7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不低于80%,让1538万城镇参保职工实实在在享受医保制度带来的好处。

  虽然按照目前政策我省参保人员到社区看病,其个人自付比例已经比到二、三级医院平均降低10%-25%,但更多参保人员还是习惯于无论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记者了解到,我省将进一步降低社区看病自付比例,促进真正形成“大病去医院,小病进社区”就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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