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 会文明发展的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部与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该法自1993年 10月颁布实施以来,在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以及促进消费维权运动蓬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充分暴露出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许多不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在立法上明确保护消费者弱势地位的立法宗旨。
基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而给予的特别保护,是由于消费者的弱势性而决定的。基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制订过程中必然是以消费者利益为第一位的,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因此立法上必须进一步完善,使之真正落到实处。
(二)从立法上明确消费者的概念。
所谓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我国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采用了不是消费者就是经营者的“二分法”。我认为,消费者是以非生产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这就排除了生产消费的目的,把除此之外其他个人目的的消费者全部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扩大了消费者概念的外延,消除了司法实践中的困惑,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从立法上拓展消费者的权利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包括:安全价值、公平交易价值、福利价值。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随着入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将会越来越多。简单地说,就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权,二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三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隐私权的保护应当尽快列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四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特别是经营者进行网上销售、上门推销,应当征得被访问消费者的同意。五是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尊严权,六是进一步赋予消费者的后悔权。随着市场消费形式和内容的发展,随时扩展消费者的权利,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
总之,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政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多,更高效,这些也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