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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被贷款”诉银监部门不作为

2019-09-1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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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一法院一审判令银监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明确答复该市民的申请事项中国消费网讯河北省邯郸市一市民被人冒名从两家银行贷款20余万元,他向银监部门举报后,迟迟没有得到书面答复,遂将对方诉至法院。10月8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一法院一审判令银监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明确答复该市民的申请事项

  中国消费网讯 河北省邯郸市一市民被人冒名从两家银行贷款20余万元,他向银监部门举报后,迟迟没有得到书面答复,遂将对方诉至法院。10月8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银监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明确答复该市民要求清查被冒名贷款真相的申请事项。

  据了解,2009年9月,邯郸市市民白先生在当地一家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被告知因其存在大量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资格申请贷款。据该银行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白先生在中国建设银行邯郸铁西支行有逾期还贷记录11次,在中国工商银行邯郸丛台支行有逾期还贷记录79次。随后,白先生从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中心支行证实,上述两家银行共计向其发放贷款22.5万元,两笔贷款同属个人住房贷款,目前均已还清。

  据白先生介绍,在银行出具的住房按揭贷款手续中,他不仅被安排在一家与自己毫无瓜葛的工作单位,还被虚构了一个自己素不相识的“妻子”。从2009年9月起,白先生多次向上述两家银行反映问题,要求对方说清真相并为其取消不良记录,但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4月20日与4月22日,白先生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邯郸监管分局(以下简称邯郸银监分局)提出书面举报申请,要求查处上述两家银行的违法冒名贷款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随后两个多月时间里,白先生未得到邯郸市银监分局的书面答复。7月中旬,白先生认为银监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将对方诉至丛台区法院。

  9月3日,丛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邯郸市银监分局认为,该局接到白先生举报后,经过充分细致取证,确认白先生举报的问题属实,于今年5月20日对违规银行正式立案调查,并向两家银行下达监管意见书,要求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积极消除当事人白先生的不良信用信息。目前,有关行政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之中,不存在不作为之说。

  法院经审理认为,邯郸市银监分局作为法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是其法定职责。其接到原告白先生的举报申请后,虽然对涉案的两家银行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作出了监管意见书,但并未就查证事实及处理结果向白先生作出答复,也未就是否应作出行政处罚进行说明。因此,可以认定邯郸市银监分局没有全面履行相关监管的法定职责。据此,10月8日,丛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邯郸市银监分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对白先生的申请事项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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