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的一天,消费者张先生在柯桥笛扬路上的一家超市给儿子买了一把玩具枪,可当张先生到结账区付钱后,在细看账单时却意外地发现明明在商品陈列区标示的价格是26.9元/把,而收银员却收取了29.9元。由于当初是晚上购物,再加上小孩子在身边也不好为区区几元钱而费周折,张先生就没与超市方进行较真。
第二天,张先生又在这家超市为儿子的同伴购买了同样的玩具枪,超市再次收取了29.9元。而这一次,张先生就没有像上次那样做了,而是直接和超市的收银员争执了起来。超市的收银员却推说自己也很无奈,自己是凭刷条码收款的,让张先生找当天的值班经理。值班经理在调查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也没能就补偿事宜与张先生达成一致意见。无奈,张先生只好拨打12315热线寻求帮助。同时,为给自己的维权提供物证,张先生特意跑到商品陈列区拍照取证。
最终,经县消保委柯桥分会工作人员调解,商场同意退还消费者6元钱。
“虽然只有区区6元钱,但对商家这样的行为还是需要消费者较真,希望引起商家的重视。”,张先生事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