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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市场消费提示

2014-08-2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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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随着夏季的到来,家用电器的销售也进入旺季,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沈北新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

  【导读】随着夏季的到来,家用电器的销售也进入旺季,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沈北新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

  家电产品直接关乎着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一定要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要注意查看有关证照。

  看包装,防“三无产品”

  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注意留存购物凭证

  购买家电时,要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和使用说明书,要仔细核对购买时间、产品名称、价格和数量等信息,以便日后维权。

  仔细阅读说明书

  消协在工作中遇到过由于不阅读说明书而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案例,所以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仔细阅读说明书,正确使用产品,以免造成损失。

  注意电器“安全期”

  家电“安全期”与“三包期”不同,是“家用电器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后,其安全性能依然能够符合GB4706.1及其相应的特殊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应询问销售人员,并查看产品是否标注了安全使用期限,如果没有注明和明确告知,消费者也应该改变“不坏就可用、就安全” 的观念。避免家电超龄服役而出现事故,而生产者(销售者)却不承担责任。在安全使用期内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要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向有关部门申诉。

  沈北新区消协呼吁家电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按照《消法》相关规定,提供产品真实信息和购物凭证,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主动提醒消费者所购买的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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