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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食品添加剂问题?

2019-10-01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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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等,是目前食品安全领域三大主要问题。

  问:编辑同志,您好!当前,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引起百姓的忧虑。请问,我们该如何看待食品添加剂问题?

  答: 您好!关于食品添加剂,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认识。

  第一,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类、2000多个品种。人们很熟悉的碱面、小苏打都属于食品添加剂;三聚氰胺、吊白块、苏丹红、孔雀绿,还有近期在台湾地区搅起轩然大波的塑化剂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严禁加入到食品中的化工原料。

  第二,卫生部2011年4月20日颁布、6月20日实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最大残留量,还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不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不应降低食品本身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也就是说,使用合法、合格的食品添加剂,并按规定剂量、规定范围使用,不仅可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水平,而且有利于发挥食品的功能和作用。例如,人工甜味剂使不宜吃糖的人可以食用甜食;防腐剂可以控制食品中微生物的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营养强化剂也属食品添加剂,包括各种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等,可以补充人体所需的物质。另外,监管部门对食品添加剂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不超过五年重新发布一次食品添加剂目录,清除不安全或不必要的;某一进入目录的食品添加剂如果证明不安全,会被立即剔除,前不久卫生部明令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剂就是一例。

  第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等,是目前食品安全领域三大主要问题。4月2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部署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严格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行政问责,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4月2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已发现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单,其中包括47种可能在食物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尤其是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是与现代食品工业伴生的。人类现今的生活方式和饮食方式几乎已离不开食品添加剂。同时,人类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也在变化发展。今天,比起对食品色、香、味、形的单纯无度的追求,更多的人开始更加关注食品的安全性;比起对保质期等显性食品安全的关注,更多的人开始注意添加剂等隐性的食品长久安全;比起对某一食品安全事件的关注,更多的人要求更高标准的食品安全环境。这需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全产业链的守法经营,更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包括: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各环节和食品生产企业按规定剂量、规定范围使用合法、合格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销售,还应注重从生产化学品为主转向研制天然、无毒产品;政府职能部门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严格执法,切实监管,重典治乱,并根据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环境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司法部门从严司法,依刑法修正案(八)严惩食品安全领域中危害消费者利益的犯罪行为。通过各方协作,遏制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势头,营造我国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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