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的规定,合营各方在合营合同中不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除对外经济贸易部直接审批以外,其他审批机关应当在批准后30天内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