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第八章 外汇管理

2019-01-14 04: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外商投资企业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第五十二条外资企业的外汇事宜,应当依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规办理。第五十三条外资企业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账户,由开户银行监督收付。外资企业的外汇收入,应当存入其开户银行的外汇账户;外汇支

  第五十二条 外资企业的外汇事宜,应当依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规办理。

  第五十三条 外资企业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账户,由开户银行监督收付。

  外资企业的外汇收入,应当存入其开户银行的外汇账户;外汇支出,应当从其外汇账户中支付。

  第五十四条 外资企业因生产和经营需要在中国境外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须经中国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并依照中国外汇管理机关的规定定期报告外汇收付情况和提供银行对账单。

  第五十五条 外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和港澳台职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的外汇收益,依照中国税法纳税后,可以自由汇出。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741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师团,我在外商投资企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