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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宋阿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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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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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征地可以怎样算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
你好贵州省铜仁地区怎么通过微信给拘留所的家属打生活费
被拘留是否要交生活费依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被拘留的,是不需要交纳生活费的,拘留期限的生活费用,由国家财政经费进行支付。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拘留所条
别人先侮辱我然后我辱骂回去了。还被他拍下视频
背后辱骂他人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侮辱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
网上交了一个女朋友,认识一年多,现在分手了她把我拉黑了,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的。一般来找情侣分手之后是不可以将钱要回来的,因为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所谓对方付出的东西已经成为了过去式,而且消费的已经消费了,而且当时付出的
我被骗了,无固骗了231元
发现被骗了,可以直接报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回自己的损失。被骗了钱,首先要搜集保留相关的资料证据,把尽可能多的证据收集完了就可以报警了,报警后要积极配合警察
你好,我未成年的时候被判刑9年,现在出来了可以送外卖吗?
您今年具体年龄有多大了
法律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关
1.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日期有期限吗
上诉期限的规定:上诉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原告或被告一方对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或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时间期限。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时间规定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对裁定不服的时间规定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用人民币作为素材拍成的图片,在图片上写个名字然后商用算违法行为吗。属于违法行为吗
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看你是否用此图片来谋取商业利益
我想问一下沿河法院立案庭的电话号码是什么
您问的是什么地址呢
你好,想让你帮忙出庭,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诉案件的开庭流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开庭: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等人员的名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2、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进入讯问与发问环节。3、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证据与质证,包括证人的出庭。4、法庭辩护阶段: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5、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6、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贵州铜仁松桃县离婚案件
法律分析:申请离婚包括登记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进行登记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在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户口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离婚协议书,然后经机构认可后签署登记离婚申请书,即可办理离婚。起诉离婚是指在法院的调解下,当事人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由人民法院批准离婚并且出具离婚调解书,若当事人调解无效,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离婚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