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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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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修建房子怎么样给安置费
一般由开发商交纳安置房房产测量费。房屋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专业测绘机构提出服务请求,做一份完备的测绘报告,递交给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测绘成果的服务费由提出请求
铁岭征收诉讼流程是什么
具体流程是:一、以公司或个人的名义写起诉状;二、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三、等候审理,一般案件6个月法院审结;四、等判决生效后,对方不还钱,申请
我离开原单位十几年了,单位有事四年没有给我交纳养老保险,我现在还能要求其补交吗其补交吗?
单位能补交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
铁岭法律咨询多少钱
法律分析: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
铁岭找律师咨询多少钱费用
律师费用则由请律师的人承担。办理民事、行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争议标的额,在不高于下列比例(标准)
监狱立功减刑一般减多少
减刑标准规定最多减二十五年。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缓刑执行期满后减刑不能少于二十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您好请问,涉嫌诈骗罪赔偿能够减刑吗
诈骗罪还一部分钱不能减刑。 诈骗罪还一部分钱,该情节属于退赃,不属于法定减刑情节,不能减刑。减刑的条件是法定的,对于给受害者已经造成的财产损失,就算是嫌疑人自己不主动赔偿,受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诈骗案件当中的民事赔偿跟刑事责任之间并无直接关系。涉嫌诈骗罪赔偿不可以减刑,主动积极赔偿属于犯罪分子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判决后可以减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后的最低刑期是多长时间,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减刑后的刑期不得少于以下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十五年,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十年。 《刑法》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我想咨询一下,是什么限制减刑的情况?
法律分析: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您好请问,限制减刑的三大类犯罪是什么
限制减刑类罪犯有: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3、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条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