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票据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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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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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杨华律师 咨询我
好评16 已帮助530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保险纠纷、证券投资
从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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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周晖律师 咨询我
好评5 已帮助74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证券投资、征地拆迁、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从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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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炜律师 咨询我
好评361 已帮助8861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继承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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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马晓堃律师 咨询我
好评281 已帮助2167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行政纠纷、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互联网纠纷、证券投资、人格尊严
解答快 态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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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仁律所律师 咨询我
好评0 已帮助3789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其他
解答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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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已服务1人
天津-王颖律师 咨询我
好评0 已帮助149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企业、互联网纠纷、证券投资、婚姻家庭、继承
从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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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张萌律师 咨询我
好评2 已帮助426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工程
从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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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王颖律师 咨询我
好评12 已帮助67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行政纠纷、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其他
从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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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霍亮律师 咨询我
好评61 已帮助438
擅长:刑事案件、公司企业、证券投资
态度好 从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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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江成天津律所律师 咨询我
好评16 已帮助4875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劳动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损害赔偿、医疗纠纷、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
解答快 经验丰富 从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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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票据伪造有效力吗
票据伪造有效力,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转账支票兑现手续
当事人将转账支票进行兑现的流程包括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等两种流程。《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