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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间商铺,签了一年合同,交了一年房租但是没有重新签新的合同,由于生意不好如果房东不同意怎么办
你好,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可以随时退租。
计划搬入本宿舍的人员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将宿舍内所有物品搬走也没有告知搬向何处,是否违法?请告知违反了什
您好,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或者未与员工协商的取消宿舍,是违约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起诉请求赔偿或者补偿
我们通过中介租的酒店长租房,在租房之前中介没有告知酒店在节假日时需要另收涨价房费因为在签合同之前他没
如果已经收取中介费且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非违约方可向违约方提起诉讼,索赔中介费成本。当然,如果是中介公司原因造成的,建议正常协调。
我租了38天按两个月收租金吗?
根据你的描述,应当按照实际天数支付租金,但如果约定了违约责任,你又属于违约的,出租方有权要求你方承担违约责任。
押一付一的房租,要求我每个月15号给房租
可以双方自己进行协商,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例如:1、租赁期限三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圆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承租人在每半年开始的第一个月内支付该半年的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东恶意在合同上多写了一个月的租期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
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用权。优先承租权是法律基于特殊性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较之普通债权优先实现。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房租未到期不想租了不退押金怎么办?
一、房租没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 1、房租没到期不退押金的处理如下: (1)房租没到期不退押金,可以找房东进行协商处理; (2)如果租房合同有约定的,房东不退款,可以报警处理; (3)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租房押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全部退还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租了甲醛中度超标的房子是不是属于房东违约,是不是有权让他甲醛治理或者退租退合同?
房屋租赁甲醛严重超标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属于房东提供的房屋存在问题,因为房东应当是属于违约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以及房屋的租金。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的,由出租人承担责任。 承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 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的房屋及房屋附属生活设施处在良好的状态下,故作为房东在合同签订后,除了交付房屋,还应当保证所交付的房屋处在良好的状态下,为承租人正常生活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很多。 具体如下: 1、出租前已经设定抵押或者房屋所有权一经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实现书面告之承租人; 2、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 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
我租的房子是季度付款,合同上说房东有权不退押金,但他不退租金。
租赁合同是否有对此的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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