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朔州
离婚房产分割
甄选排序
朔州-赵竹男律师 咨询我
好评24 已帮助2084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医疗纠纷、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解答快 态度好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没有更多数据了
朔州律师咨询
朔州律师问答
朔州征地该怎么样计算赔偿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
朔州征收可以如何计算安置费
安置补助费的相关条例是: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法律依据:
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交通违章带什么材料去处理,一般怎么规定
请详询当地交管部门
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交通违章什么时间可以处理,一般怎么规定
一、交通违章什么时间处理1、交通违章十五天内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你好,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后最长几年内还能查到
您好,对于已注销的个体户营业执照,一般处理方式是在工商部门进行查询。若需进一步了解注销详情或其他相关事宜,可以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律师。在选择处理方式时,请确
已经从原工作单位离职,原工作单位继续使用我的名义为企业负责人,我该怎么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具体操作上:1)收集证据,如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2)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表明立场和要求;3)若协商无果,向当地工会反映情况并请求协助
2024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的处理办法: 1、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分割,归个人所有; 2、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也需要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想问问夫妻结婚2年多了,现在要离婚房子是男方全款买的,但是结完婚女方父母给男方了12万元还买房子欠的帐有转账记录女方养家2年有记录?
法律分析:需要看买房时间。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算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如果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那这种情况下算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行为,房子算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要不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好。婚前我为儿子买的房子,写的儿媳妇名字,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房产所有权以登记发生效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婚后房产证加上儿媳名字的,可以视为明确赠与双方的情况。 该房屋属于当事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的房子卖给子女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属于共同财产。但有一个例外是:若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是如若夫妻一方可以提供证明,证明房产为一方父母为其全额购买的话,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我与另一半刚离婚,协议书上房产归我,但是购房协议书上是用她的名字买的,她有权卖房子吗?
你好,需要对方协助办理的
婚前房产卖掉后的钱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买的房子分两种情况: 一、婚后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 二、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在第一种情形下,房产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理由如下: 1、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突出强调对个人财产的保护,这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后个人财富极大增长的实际而制定的。 2、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