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无锡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损害赔偿执行已到位

2014-12-27 16: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损害赔偿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江阴环境污染事件入刑的第一案、无锡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近日执行到位,这起环境污染案件从去年7月追究当事人刑责,到之后环保公益诉讼追究民责,直至近日赔偿款项执行到位,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2...

  江阴环境污染事件入刑的“第一案”、无锡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近日执行到位,这起环境污染案件从去年7月追究当事人刑责,到之后环保公益诉讼追究民责,直至近日赔偿款项执行到位,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

  2012年12月26日晚9点多,被告人王某、马某将30余吨未经处理的煤焦油分离废液直接倾倒至江阴市峭岐皋岸村冯泾河北支浜内,致使冯泾河水体大面积污染破坏。二人因此犯污染环境罪,被江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和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该案被称为江阴环境污染事件入刑的“第一案”。

  此后,江阴市环保局提起环保公益诉讼,要求王某、马某等赔偿此次污染治理费用共68万余元。开庭审理中,法院追加刁某及江阴市某贸易公司、某化工公司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刁某为王某、马某倾倒废液的委托人,其装载废液的罐体是向该贸易公司租借而来,而化工公司则借给王某和马某危险品运输车辆。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法院作出判决:王某、马某承担本次水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589940元。刁某、江阴市某贸易公司、江阴市某化工公司对上述王某、马某应承担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4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除去王某、马某已赔偿的6万元,二人还应赔偿529940元。因王某、马某、刁某均无足够赔偿能力,法院将执行重点放在了两个负连带责任的被执行单位上。经过多轮调查,10月底,该笔近53万元的执行款由两个被执行单位共同执行到位。近日,这笔执行款项将按照法院判决,交付无锡市环保公益金专项帐户,用于支付河体污染治理的费用。

损害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234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损害赔偿律师团,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