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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打伤他人没钱赔偿损失

2012-12-2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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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在城隍庙地区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打人者家境困难、其伤残的妻子身怀六甲,受伤者也是家境困难的伤残人员,情况同样令人揪心。这样一起左右为难的案件该怎么处理?近日,广州某区检察院多方努力,将刑事被害人救助与刑事和解相结合,促成了案结事了。事

 

发生在城隍庙地区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打人者家境困难、其伤残的妻子身怀六甲,受伤者也是家境困难的伤残人员,情况同样令人揪心。这样一起“左右为难”的案件该怎么处理?近日,广州某区检察院多方努力,将刑事被害人救助与刑事和解相结合,促成了案结事了。

  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29日,陈某和妻子一起在福民街选购小商品,因为言语不合,他与摊主发生了冲突。正在一旁设摊的林某闻讯过来劝解,结果也与陈某吵了起来。想不到,陈某突然拔出一把小刀与林某等人对峙,还把林某刺伤。经法医鉴定,林某构成轻伤。第二天,陈某被刑事拘留。

  今年2月,案件移送至广州某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第一次提审时,陈某爽快承认自己一时冲动伤害了他人,并表示愿意赔偿,同时他辩解自己拔刀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护身边怀孕的妻子。妻子属高龄孕妇,且两年前因火灾烧伤致十级伤残,目前身边无人照顾。检察官随即约见了陈某妻子王某,并证实了他的说法。同时,王某也表示将尽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以此减轻丈夫的罪责。之后,她拖着日益沉重的身躯东挪西借,筹集了1.5万元用于支付林某的医疗费。

  然而,这笔钱对于同样困难的被害人来说,也是远远不够的。林某几年前从农村来沪设摊做小生意,他曾遭遇车祸导致二级伤残,左手左足因残疾行动不便。此次受伤对他的身体和经济状况来说,都无异于“雪上加霜”。

  “这起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将有很大隐患。”该院公诉科与控申科联手开展刑事和解的同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经院方审查,决定给林某提供5000元救助金,先让他有钱医治伤病。同时,检察官开展调解,教育陈某认罪悔罪,动员他们一家人帮助作出经济赔偿。渐渐的,林某也感受到了陈某夫妇的诚意,双方最终达成书面刑事和解协议。据此,检察官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了对陈某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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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就是对于因他人犯罪行为遭受重大损害的被害人,如果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和其他社会救助,生活、医疗救治等将陷入困境者,给予临时性、救急性帮助,包括经济救助、心理救助、安康救助和监护救助等。目前,广州一些检察院正在探索这一做法。

  本文栏目:社会 作者:栾xx/黄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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