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法院悉心调解雇工人身案,善待当事人,以真情化解纠纷,维护雇工合法权益,促进了雇工市场的和谐发展。
去年3月份,贵池区牛头山镇黄湓村陈某受同村的胡某雇请,为姥山村的王某建房提供劳务,在建房现场跳板上进行粉刷时,跳板横档断裂落地受伤,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当事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今年上半年,原告陈某起诉被告胡某、王某,要求两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6774.50元。法官结合案情,借助于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规定,应用它的立法精神和原理来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过多次上门调解,双方互作让步,被告一次性付清21500元的赔偿费用。
今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类似于上述雇工赔偿案件28起,经调解雇工得到赔偿共计32万余元,保障了雇工权益,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