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鸿飞)历时一年多的艰苦诉讼,一起工伤事故的受害者小邓终于等到了满意的判决:某公司依法向其支付各项费用2万余元。官司胜诉了,小邓依然高兴不起来,某公司迟迟不履行判决。记者昨天从宝安区法律援助处获悉:在该处的帮助下,小邓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小邓是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人。2年前,小邓辍学随其父亲到宝安来打工。小邓很幸运地被招聘进某公司真皮车间当了一名缝纫工。小邓满怀憧憬,期待着依靠自己的劳动可以为家里分担经济困难。谁也没想到,不幸的事情就在这时发生了。在一次工作中,小邓的右眼不慎被缝纫机针扎伤。事故发生时,小邓在这家工厂工作还不到两个月。
小邓不得不接受了残酷的事实,她的右眼落下了永远的残疾。权威部门认定小邓为工伤,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小邓为十级伤残。
受伤后,小邓多次要求某公司依法支付系列工伤保险待遇,该公司却拒绝对小邓的工伤承担赔偿责任。多次交涉未果,小邓于去年1月18日向宝安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该处指派律师陈天悦和法律工作者韩?丹承办此案。承办人员依法为小邓提起了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裁决支持了小邓的申诉请求,可某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该公司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宝安区法律援助处再次为小邓提供了法律援助。今年7月,小邓收到了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法院判决某公司依法向小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各项费用共计27141.74元。
历时一年多,小邓终于等到了胜诉的好消息。官司虽然赢了,可那笔“救命钱”小邓却分文未得。宝安区法律援助处证实,尽管该判决目前已经生效,可某公司仍然没有向小邓支付2万余元各项费用。记者昨天从宝安区法律援助处获悉,在该处的帮助下,小邓再次拿起了法律武器。宝安区法律援助处为小邓代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小邓已经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赵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