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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名誉权受损索赔一万元一审被驳回

2012-12-2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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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认为天涯社区的两篇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职业打假人王海起诉天涯在线,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记者26日获悉,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驳回了王海的诉讼请求。2009年8月5日,王海在天涯社区发现一篇文章,题为《爆料:打假第一人王海如此贪名图利!》,文中使

  认为天涯社区的两篇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职业打假人王海起诉天涯在线,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记者26日获悉,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驳回了王海的诉讼请求。

  2009年8月5日,王海在天涯社区发现一篇文章,题为《爆料:打假第一人王海如此贪名图利!》,文中使用了“地痞无赖”、“欺世盗名”等字眼。

  网友的回帖内容也证实,该文在一定范围内降低了王海的社会评价,对其名誉权造成了损害。

  后王海向天涯在线网络公司投诉,天涯在线删除了该侵权文章。

  王海说,天涯社区上还有一篇题为《王海敲诈各大品牌,这回轮到威露士》的文章,称王海“打假打到今天,异化成了以打假为盈利手段的企业”。

  2009年9月,王海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天涯在线登报道歉,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和公证费、快递费、交通费等1000余元。

  天涯在线则称,该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删除了“敲诈”一文,并提交了天涯社区数据库查询表予以佐证。王海对该数据库查询表不予认可,但未提交相反的证据予以佐证。

  经法院查明,“敲诈”一文在天涯社区网站确已删除。

  法院据此驳回了王海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王海因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新闻延伸

  法院建议天涯加强监管

  判决同时,法院在判决书中向天涯在线网络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法院指出,天涯在线网络公司作为在中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 B B S网站,有义务和责任通过进一步完善技术过滤及屏蔽手段,完善上网用户信息发布流程,同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事后监管等措施。《法制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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