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武汉市:2009年调整工伤待遇和抚恤金标准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6-10 12:03
导读: :2009年调整工伤待遇和抚恤金标准关于调整工伤人员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武劳社〔2009〕80号各区劳动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各委、办、局: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现根据的规定,对工伤致残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

    :2009年调整工伤待遇和抚恤金标准

    关于调整工伤人员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武劳社〔2009〕80号

    各区劳动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各委、办、局:

    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现根据的规定,对工伤致残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工伤人员目前享受伤残津贴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15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144元/月;致残三级增加135元/月;致残四级增加127元/月。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且在享受伤残津贴的伤残人员,致残五级增加118元/月;致残六级增加101元/月。

    二、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生活护理费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17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4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05元/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目前享受抚恤金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其中:配偶增加52元/月;父母、子女增加39元/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此基础上增加13元/月。

    四、增加的工伤待遇按原渠道支付。

    五、本通知自起执行。

    {{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page]

损害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257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损害赔偿律师团,我在损害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武汉市:2009年调整工伤待遇和抚恤金标准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损害赔偿问题
武汉市:2009年调整工伤待遇和抚恤金标准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