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被告于6月26日邮寄包裹,产品总价值4005元,因被告公司内部原因,导致包裹收货地址邮寄错误,7月13号打客服电话核实包裹按丢失处理,为了不耽误项目进度又从网上买了一套配件,7月22日客服同意赔付物品损失4000元,7月22日下午进一步沟通协商最终协商赔付2000元。7月23日客服打说电话公司领导不批,仅赔付800元,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因为被告的失误导致工程项目推迟,配件的费用要原告承担绝大部分,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
2021-08-09 22: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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