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1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报关单申报内容进行调整)

2019-06-14 12: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海关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海关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1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报关单申报内容进行调整)2010-06-29【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1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报关单申报内容进行调整) 2010-06-29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41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6-29 【生效日期】2010-7-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加强对快件渠道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KJ3报关单的申报内容进行调整:

按照快件KJ2报关单申报的进、出境快件,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2报关单时,应当申报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编码和商品编码(见附件1);按照快件KJ3报关单申报的进境快件,进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3报关单时,应当申报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编码(见附件2)。

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doc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海关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133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海关法律师团,我在海关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