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当事人,58岁,湖南农村户口,常年在长沙经商,无营业执照、非个体。 3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货车全责,后入院治疗。面部伤口清创后缝3针,愈合后留2公分疤痕。肋骨骨折3根、肺部挫伤,住院治疗26天,后出院休养,医生出院证明上要求6-8周不得剧烈运动。5月19日,医院复查,结果显示肋骨未完全愈合。 对方保险公司理赔调解:1.住院伙食补助50*26(天);2.护理费120*26;3.误工费120*40。 存在的疑问:1.伙食补助和护理费、误工费单日标准是否过低。2.误工费只计40天过短,我方主张按住院时长26天+休养8周。3.面部伤口疤痕是否有赔偿。4.目前骨折未完全愈合,后期还有医院复查费用。

其它
2021-05-27 09:35:43
律师解答区
  •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你在医生的指导下去做相关鉴定,然后才能确定赔偿数额。能够索要的赔偿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具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伙食补贴、营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具体可以索赔哪几项。目前和对方协商得如何?你可以联系我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案件情况,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