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的劳动合同于2020年2月20过期,没有续签,也没有提出辞职。3月初老板让我上来上班,我3月12日上来了,由于疫情原因培训机构不能线上开业,我就一直呆在宿舍里面,没有上班。4月底,我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拒绝了。5月5日,我第二次提出辞职,老板还是拒绝了。她还说上不了班这几个月会有一些补贴。5月8日,我第三次提出辞职并要求老板给我2020年1月份的工资。她拒绝了。她说工资都是要压一个月的,还说我辞职是自离。 请问,我现在能辞职并拿到一月份的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0-05-09 00:09:33
律师解答区
  •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辞职不需要批准,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建议一式三份,一份给公司,一份自己保留,一份寄送劳动局,到期要求结算工资,若不结算可向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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