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进事业编单位工作8年,2011年进入单位工作到2019年,与单位最后一次签合同是2013年到2014年30日止合同到期,后面有5年没有签合同,今年10月份单位用计件方式发工资比之前的工资少了很多,之前的合同不是用计件方式发工资,我不同意单位用计件方式发工资就和领导沟通,单位领导态度强硬我们的产生了争执这个月的15号被口头通知我被辞退了,我要怎样要求赔偿?

合同纠纷
2019-11-16 07:42:45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