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律师您好:我在红桥区本溪路一间平房拆了,房本是我的名字,是1996年我买的,当时和父母住在楼房四楼,其中有父母亲一间。年龄大了,于是我出钱购买平房。虽是我的名子,但我从来不想独占,前几天拆迁了,我弟兄五人签了分割协议,给老兄弟50%,另50%四人平分,各占25%,合同约定由老兄弟办理拆迁办领款,款到其账户五日内把钱给我们,全都签字了。因房本是我名字,为了他能到拆迁办顺利领款,办了赠与,也没有附加条件,可当款打到他账后,他拒绝给款,个人全吞了,谁也不给,归为已有。如果我以分割协议起诉,要求给付,可以胜诉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