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姜律师您好:我在红桥区本溪路一间平房拆了,房本是我的名字,是1996年我买的,当时和父母住在楼房四楼,其中有父母亲一间。年龄大了,于是我出钱购买平房。虽是我的名子,但我从来不想独占,前几天拆迁了,我弟兄五人签了分割协议,给老兄弟50%,另50%四人平分,各占25%,合同约定由老兄弟办理拆迁办领款,款到其账户五日内把钱给我们,全都签字了。因房本是我名字,为了他能到拆迁办顺利领款,办了赠与,也没有附加条件,可当款打到他账后,他拒绝给款,个人全吞了,谁也不给,归为已有。如果我以分割协议起诉,要求给付,可以胜诉吗。

其它
2019-07-26 21:02:48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当初你应该办个委托书,委托他领款,而不是把房产赠与他。现在他是产权人,当然有权获得拆迁款。你们5个人的协议也是有效的,你们可以起诉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